大同学

为什么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不用会计利润减掉费用化部分*50%呢?

老师,所得税章节,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费用化部分,最后也要加计扣除,为什么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不用会计利润减掉费用化部分*50%呢,会计利润是只扣除了费用化部分,没有加计扣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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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大同学 的提问 2021-06-21 10:19:25 阅读656

大同学: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呀~

同学掌握的还是很扎实的哈~这边费用化是2015年发生的,计算的是2016年的应交所得税~

所以费用化加计扣除的50%在2015年就扣过了哈~2016年不用再重复咯~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同学~同学继续加油噢~ヾ(◍°∇°◍)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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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G同学
2016.1.1预计负债余额 没有影响吗 费用增加40 利润不是会减少40吗 为什么没有所得税费用减少的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刘老师
你这里预计负债是不可税前扣除的,只有实际发生的才税前扣除,这里形成的差异是递延所得税形成 影响的是所得税费用,不是应交所得税。
兰同学
老师在做题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什么时候使用税前会计利润调增调减,什么时候用收入减费用
方老师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入,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兰同学
老师我的意思是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有2个方法公式,什么时候使用哪一个
方老师
(一) 直接计算法 在直接计算法下,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人、免税收入、各项 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与前述相同, 即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扭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可损 (二) 间接计算法 在间接计算法下,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 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税收规定蒗围与会计规定不一致的应予 以调整的金额;二是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与会计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
兰同学
什么时候用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
方老师
如果给的是各项收入,比如营业收入、转让资产使用权收入等,就用直接法,减去扣除项后,计算所得税。 如果给的会计口径的利润,就用间接法,按税法口径做纳税调整。 直接法是用收入逐项减去允许扣除的部分得到应税所得;间接法是用会计利润加调增、调减得到应税所得。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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