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同学

本题为什么不选择股权转让协议的时间点作为合并日?

对于合并日或购买日的判断,满足以下五个条件条件的通常可认为实现的控制权的转移。其中第三条,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转移手续。本题为什么不选择股权转让协议的时间点作为合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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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小同学 的提问 2021-06-21 11:48:33 阅读571

小同学:

亲爱的准注会宝宝,你好:

要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判断,12月31日A公司能控制B公司并且A公司能任命关键管理人员,说明这个时间点才形成控制。

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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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同学:

那考试的时候,面对案例题或者选择题,我们到底是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还是按照会计准则五个硬性规定的原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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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野果儿同学,你好,关于本题为什么不选择股权转让协议的时间点作为合并日? 我的回答如下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

通常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4)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 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5)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2×18年12月31日A公司能够控制B公司的相关资产、负债,且B公司高级管理层主要人员由A公司任命。即在2×18年12月31日已经控制了B公司。

这个是不矛盾的,实质重于形式是我们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根据判断该会计信息确认,结合控制权转移的条件判断得出合并日为2×18年12月31日。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继续加油~!还有疑问的地方,请继续追问探讨,*^O^*

以上是关于权益,股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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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同学:

我这道题的疑惑点就在于,如果说要同时满足五个条件,取最后一个条件满足时的日期(本题是在2019年3月)的最晚者为合并日,还是说,如果出现了实质重于形式,比如控制了对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本题是2018年12月31日),所以是前者还是后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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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野果儿同学,你好,关于本题为什么不选择股权转让协议的时间点作为合并日? 我的回答如下

是后者。

不是全部都要同时满足了,而是以实质判断的,2018年12月31日已经能够控制其资产、负债了,能够控制其生产经营了,达到控制的定义要求了。

以上是关于权益,股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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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银同学
股权转让暨合作协议问题
黄老师
正常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合同生效。但合同生效不代表股权转让行为生效,必须根据合同支付价款并办理转让手续,股权才算转移。
支付股权价款的时间一般在合同里都有约定的。如果承接股权方拖延支付价款,属于违约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合同里没约定,可以双方协商支付时间。如果股权已经办理变更手续,但价款没支付,按照惯例应该在股权变更后合理时间内支付,通常是三个月,可以发函催缴。
赵同学
股权转让暨合作协议问题
侯老师
正常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合同生效。但合同生效不代表股权转让行为生效,必须根据合同支付价款并办理转让手续,股权才算转移。
支付股权价款的时间一般在合同里都有约定的。如果承接股权方拖延支付价款,属于违约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合同里没约定,可以双方协商支付时间。如果股权已经办理变更手续,但价款没支付,按照惯例应该在股权变更后合理时间内支付,通常是三个月,可以发函催缴。
毕同学
股权转让日期为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的日期次月征期内,是什么意思
卢老师
股权变更登记是需要股权转让协议书的。
申请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议未能由体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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