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同学

已经过协商说明和银行达成了协议,即使按权责发生制,是否应是15年和16年分开确认?

但是已经经过协商说明和银行达成了协议,这不就类似于短期借款分期偿还吗?即使按照权责发生制也应当是15年和16年分开确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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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北同学 的提问 2021-06-22 21:28:27 阅读450

北天云一同学,你好,关于已经过协商说明和银行达成了协议,即使按权责发生制,是否应是15年和16年分开确认? 我的回答如下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

后面虽然约定了以后2年偿还,但是站在当下,企业负有现时的义务,不应该在2年分期确认的。

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以上是关于权益,权责发生制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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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小同学
在破产过程中,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发生效力后,应受和解协议约束的债权人是( )。
王老师
d 答案解析:
[解析] 《破产法》规定,和解协议成立前的债权人只能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清偿,不得要求或接受和解协议外的单独利益,无权提起民事执行程序。但和解协议成立后的债权人不受协议约束,可要求单独受偿并提起民事执行程序。
阳同学
在破产过程中,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的和解协议发生效力后,应受和解协议约束的债权人是( )。
齐老师
d 答案解析:
[解析] 《企业破产法》规定,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全体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
曾同学
16年12月已经付款,但是发票17年1月才开回来,按权责发生制应该是入16年费用的,要怎样做分录?
后老师
你好,应当计入17年的费用的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预付账款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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