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同学

中级会计中,定金天灾不罚,返不返?

老师好,定金天灾不罚,那返不返呢

来自 青同学 的提问 2021-06-23 05:59:53 阅读496

青山同学,你好,关于中级会计中,定金天灾不罚,返不返? 我的回答如下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哦~


收定金一方应当退回定金部分。收多少退多少。


继续加油哈~

以上是关于会计,中级会计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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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益同学
定往返机票返回机票可不可以随意哪天都行
张老师
可以。但是你需要在购买回程机票时候,选择回程机票的有效期。比如回程机票选择半年有效期。
只要在有效期内任何一天,该航班有空余的座位,你都可以申请该航班回来。
但是如果当天该航班的座位等级超过你购买机票时候的座位等级,你可能会需要支付额外舱位费用。
提醒一下,即使是经济舱,舱位等级也是存在差别的。不同舱位等级下的机票费用是不同的。
棋同学
老师平销返利,返的金额是不是得从进项中扣除呢
冯老师
您好 返利的话 销售方万开具返利发票 是从进项税额扣除
棋同学
老师这相关凭证是开没开呢
冯老师
收到了相关凭证 按理说应该开具了
棋同学
但是这个综合题最后算应该交的增值税并没有体现这个
冯老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 “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一)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二、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2B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
前同学
请问老师。适用定金罚则,甲公司可以要求乙返还18万元(即双倍返还定金16万元,多出的2万元原数返还)。 为什么不是返还20万元呢。,多出的不应该是20-8*2=4万吗?
Z老师
请审题,甲公司给的定金是10万元,但是合同法规定,定金合同约定的金额不得超过交易合同总金额的20%,交易合同总金额为40万元,那么20%则为8万元,所以甲公司给出的10万元里面,8万元属于定金性质,剩下的2万元只能算预付的合同价款,如果对方违约,那么双倍返还定金16万元,多给出的2万元按照原数返还,一共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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