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同学

此题关于撤销权行使的选项D,应该怎么理解?

\n//glive.gaodun.com/upload/1923374/caed03e99adece39e458403cc0f346bce4084b95\n选项D解析没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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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纸同学 的提问 2021-06-23 14:46:06 阅读475

纸花同学,你好,关于此题关于撤销权行使的选项D,应该怎么理解? 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ღ( ´・ᴗ・` ) 

撤销权有行使期限,(1)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但是债权人如果一直不知道呢,那不就可能事情发生十几年后才知道,还可以撤销,这就不合理了。所以对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还有一个限制,即(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1)(2)两个期限,哪个先到了,撤销权在在那个时点消灭了。

本题中,乙要在甲放弃债权这个事情发生之日起5年内行使。所以D错误。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学习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哦~ヾ(◍°∇°◍)ノ゙

以上是关于权益,行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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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彬同学
选项D怎么理解,此行为是否视同销售
吴老师
选项D出的不严谨,该选项中用于职工福利部分的确是要视同销售的,但是做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也会达到同样的效果。
彬同学
老师,外购商品用于福利,不是不能视同销售吗
吴老师
这个也可以按视同销售处理的,只是直接做进项税额转出比较简化,二者效果是一样的
嬴同学
关于可撤销合同的权利人行使的撤销权与合同保全的债权人行使的撤销权有何不同
陈老师
合同保全中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撤销权行使者是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该撤销权是法律赋予的债权人的打破合同主体相对性的权利。而可撤销合同的权利人的撤销权是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下,法律赋予权利人的撤销该合同的权利,合同一经撤销自始无效。撤销权的权利行使人为合同当事人之一。
紓同学
关于债权人行使撤消权的一些问题
封老师
一,善意是指在受让人取得财产时不知道即可构成善意,取得后知道是无权处分的财产仍然构成善意取得。如果在取得时知道对方为无权处分人的话就是恶意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的时候也不知道是无权处分,但是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取得的这个明显的不合理虽然没有具体规定究竟差多少是明显不合理但是请放心司法考试一般都能让你看出是明显不合理的价格比如20万元的房屋买了19。8万就是合理的就是善意的,但是如果买了10就不是了。二,第二个问题也别考虑的太复杂了司法考试没你想的那么复杂,不会问你法院如何判的,你要知道的就是在债务人恶意的转移了财产后法律为了保护债权人给了他一个撤销权,如果是关于合同的,那么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就是1年,如果是问你主观方面的,就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5年内行使撤销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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