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题选项B是否应该将“普通股”换成“该期权”三个字比较好?期权公允价值是否等于普通股公允-行权价格?
刘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期权的公允价值如果题中没有给出的话,可以用股票的公允价值减去员工行权价哦~所以说股票的公允价值也没错哦~不是不严谨哦~祝同学早日通过考试哦~
图中此题问财富增加多少,为何不能用第一个未行权财富减少的题的做法?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准注会宝宝,你好~~因为你第二个图片刚好是赶巧了,可以计算出来一样的答案,如果股东要行权,还要考虑股东行权所要支付的现金,这块也是要从股东的财富中减去的,所以同学按照第三张图片的算法算第二章,不能直接相减的哈~~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同学继续加油噢~~今年一定会通关的噢!ヾ(◍°∇°◍)ノ゙
选项D授权增发股份不属于股东的基本权利吗?如何进行理解?
杨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如果你手边有教材可以翻到P351,这里提及:(1)股东的基本权利。包括;①可靠的所有权登记办法;②委托他人管理股份或向他人转让股份;③及时、定期地获得公司的实质性信息;④参加股东大会和参与投票表决;⑤选举和罢免董事会成员;⑥分享公司利润。(2)股东有权参与涉及公司重大变化的决策并为此获得充分信息,这些重大变化包括∶①修改公司规章、公司章程或其他类似的公司治理文件;②授权增发股份;③重大交易,包括转让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造成公司被出售的结果。授权增发股份不属于股东的基本权利哈。希望帮助你理解,学习加油!
此题的选项AC属于什么?是集权吗?如何进行理解?
吴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宝宝你好AC属于集权哦,集权情况下,权力多集中在上层领导手里,协调事情比较好做主,同学可以理解吗。宝宝继续加油哦!
此题陈某只是保证人,银行也能对保证人行使代位权吗?
许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哦~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起诉讼,要求次债务人还钱。债务人只是个笼统的称呼。在这里,陈某虽然只是个保证人。但是因为甲已经无力偿还,所以从本质上来讲,陈某需要还钱给银行,在这个欠债还钱的过程中,陈某变成了欠银行钱的债务人。继续加油哈~
此题关于撤销权行使的选项D,应该怎么理解?
胡老师
老师已回答
可爱的同学,你好 ღ( ´・ᴗ・` ) 撤销权有行使期限,(1)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但是债权人如果一直不知道呢,那不就可能事情发生十几年后才知道,还可以撤销,这就不合理了。所以对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还有一个限制,即(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1)(2)两个期限,哪个先到了,撤销权在在那个时点消灭了。本题中,乙要在甲放弃债权这个事情发生之日起5年内行使。所以D错误。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学习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哦~ヾ(◍°∇°◍)ノ゙
让渡使用权的这个,如何进行理解?
陈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让渡使用权可以理解为出租,所以出租的话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是其他业务收入的,需要作为销售收入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祝你早日过关考试~加油ヾ(◍°∇°◍)ノ゙
此时买方是否取得物权?是否可进行预告登记来确保将来物权实现?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准CPA同学,你好:开发商把这个房子抵押给银行,然后又进行了买卖,属于抵押在前,买卖在后。买方是可以进行预告登记的,开发商和买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买方也是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但若开发商没有把钱还给银行,银行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就该房屋进行拍卖的,银行就该拍卖款可以优先受偿哦~祝同学早日取证哦~
关于买受人的回赎权的643条,能否对我这两个问题进行解答?
许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哦~这里是保留所有权的买卖合同,不是一般的买卖合同。对于保留所有权的合同,法律是做了硬性规定的,也就是同学所看到的《民法典》第643条。所以发生纠纷的时候,就按照第643条来处理纠纷。比方说同学举得例子,甲乙双方毕竟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也没有被法院认定无效,双方也没约定,乙不支付全部价款,就解除合同。如果合同约定了解除,那么该解除解除,该赔偿赔偿。在合同没有解除的情形下,相当于甲已经把货物卖给了乙。只是所有权还没有转移。因此,当乙只支付了2万的情形下,甲把东西收回,然后拿去出售,补了自己的8万,把多余的4万给乙。这只是一种卖挣了的情形,如果卖亏了,这个设备现在只卖了8万,那乙是不是亏了2万。货物的市场风险已经全部转移给了乙,继续加油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