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同学

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第一问,解题思路是什么?

第一问解题思路有吗?答案看不懂

来自 I同学 的提问 2021-06-23 16:29:50 阅读478

Indestructible.同学,你好,关于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第一问,解题思路是什么?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应纳税所得额是从利润总额出发,调整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的结果。

比如说税法当期让交税,会计上没交(确认损益),那么就纳税调增,如果税法不让交税,会计上要交税(确认损益),那么就纳税调减。

暂时性差异确认和转回也是同样的道理,确认递资,将来少缴税,那么当年就纳税调增,转回递资当期就是纳税调减。抵债也是同样的道理。

希望可以帮到你,继续加油!

以上是关于税,应纳税所得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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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同学:

坏账损失为什么是减而不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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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estructible.同学,你好,关于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第一问,解题思路是什么? 我的回答如下

这里是转回坏账损失。确认的时候是税法不认可,所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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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同学:

什么情况下会转回坏账损失?分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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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estructible.同学,你好,关于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第一问,解题思路是什么? 我的回答如下

这个是坏账准备转回的分录,确认坏账借信用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转回做相反分录借坏账准备,贷信用减值损失,之前计提坏账时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所得税费用,现在坏账准备转回做相反分录,借所得税费用,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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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同学:

这是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题目说的是坏账损失的转回,不就是冲减信用减值损失,减少成本提高了利润么?和存货跌价准备有什么关系?你是不懂为什么减冲回坏账还是怎么个意思?我就是想问问你冲坏账损失是哪个分录!我只知道有转回坏账准备的分录,会导致资产增加!没见过冲回坏账损失的分录!以前已经结转的坏账损失期末余额都是0了,现在怎么冲以前的坏账损失?你要是答不了就说答不了,我另寻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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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estructible.同学,你好,关于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第一问,解题思路是什么? 我的回答如下

不好意思,老师刚才确实看串了两道题目。坏账准备的话虽然以前年度的信用减值损失已经结转到以前年度的留存收益了,但是如果本期发现需要冲回部分坏账准备的话直接借坏账准备,贷信用减值损失即可,这里不要求信用减值损失在当年一定是先有借方余额才能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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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M同学
请问第十题的解题思路是什么
吴老师
你好,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境内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租金收入,是以租金收入的全额交企业所得税 800/(1加上16%)*10%
M同学
为什么乘以10%
吴老师
你好,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与境内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境 内所得,按10%企业所得税
G同学
关于税收的一些问题:应纳税所得额
老师
1,应纳所得税额中,收入总额指收入总额指主营业务收入,加其它收入。


2,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首次在我国法律上确立了“不征税收入”概念,这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一大制度创新。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可简要归纳为:不征税收入本身不构成应税收入,而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基于税收优惠政策而予以免除,这可以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理论意义所在。


3,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属于不同的概念,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而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不征税收入是由于从根源和性质上,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如政府预算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而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S同学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请问我解释一下是什么意思,
C老师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是用于税务所核定征收的企业!
如:一般批发零售企业!税务所核定应税所得率为4%
适用税率为25%
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适用税率
=收入总额×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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