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同学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本题当中甲将房屋无偿赠送给他的孙子乙,这里为什么要计算缴纳契税?根据法定继承契税是免税的?不太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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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同学,你好,关于本题甲将房屋无偿赠送给他的孙子乙,为何要计算缴纳的契税?不是免契税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题目是弄的赠与合同,不属于法定继承,不能免税
而且孙子也不是契税里面的法定继承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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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于计算,契税计算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作了明确的规定:&ldquo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lsquo个人无偿赠与&rsquo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rdquo个人无偿赠与&ldquo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rdquo个人无偿赠与&ldquo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rdquo
此外,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房屋赠与行为属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应纳契税,税率为3%~5%,计税依据为,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赠与所产的书据为产权转移书据,应按万分之五的税率于书立时贴花。但是,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可爱的同学,你好呀~当月已经提取折旧费用20万元,但是固定资产是当月增加下月开始计提折旧所以这20万应该加回去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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