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同学

会计此题乙不按约定,按分立法则,是否债务人和新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老师,这道题不是甲将债务分立给了丙公司,本来有约定,但约定乙没同意,因此不按约定,按分立法则,债务人和新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展开
来自 s同学 的提问 2021-06-23 20:18:15 阅读616

susan同学,你好,关于会计此题乙不按约定,按分立法则,是否债务人和新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我的回答如下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哦~


嗯嗯,同学的理解是正确的,只要债权人没同意,那你们怎么约定是你们内部的事情,你们按照连带责任对我债权人承担责任。


继续加油哈~

以上是关于会计,责任会计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王同学
假设债务人甲向债权人银行借钱 乙和丙作为连带共同担保人 乙和丙约定各自按50%承担债务
刘老师
不可以,保证人内部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银行可以要求任一连带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可以按照保证人之间的约定向其他保证人追偿。
刘同学
合同终止债权人与债务人重新约定担保人还承担什么责任
p老师
担保合同属于从属合同,主合同终止后,担保合同原则上也终止,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重新约定债权债务的,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承担保证责任。
焱同学
选项c,按份共有对外的债权债务不是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嘛?为什么答案说乙没同意,甲丙的合同对乙没有约束力
老师
你好,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按照应有部分,共同享有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关系。所谓应有部分,就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物所享有的份额权利。在法律没有相反的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相反约定时,按份共有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份额。但是,由于按份共有是建立在共有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之上的,法律在确认按份共有人的处分权时,还要保护其他共有人的财产份额,顾全潜在共有人之间的关系,尽量限制共有人的数量,维护共有关系的稳定。一方面乙属于不知情,另一方面也不可能说全部费用乙来承担,所以他可以拒绝的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