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同学
请问老师 第三章合同法中 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还是不太理解 能具体或者举例解释一下吗。谢谢
展开sunny同学,你好,关于请问第三章合同法中不动产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怎么理解呢?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举个例子,假如你在淘宝上买了条裙子,你下了个订单并支付了款项,那么这个店家就欠你一条裙子,具体是哪条裙子,不一定,店家的仓库里有上百条裙子。此时你并不拥有物权——只拥有债权,买卖合同形成的都是债权,是个债权行为。
然后店家根据你的订单发货了,裙子到了你的手上,即完成了裙子的“交付”。那么你才算拥有了这条裙子,这条裙子成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专属于你的裙子。任何人损坏了这条裙子你都有权让这个人赔偿。——此时你拥有了裙子的物权,交付的行为,是物权行为。
老师这么解释可否理解呢?有疑问欢迎继续沟通哦~
以上是关于权益,不动产物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s同学:
老师讲的很清楚 谢谢啦。“除斥期间”再帮我解释一下吧
展开sunny同学,你好,关于请问第三章合同法中不动产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怎么理解呢? 我的回答如下
[quote]
除斥期间考试概率比较低,本身也有点抽象。掌握其中特点即可,顶多是选择题进行文义考核。
举例说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需要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撤销。这里1年就是除斥期间。
特点是:
一、1年过后,撤销权消灭。——特点1:除斥期间经过,实体权利消灭
二、这1年时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特点2:不变期间
三、法院要是受理了一个撤销合同的案件,且案件相关人提出了撤销申请,那么法院要主动去审查是否已经过了1年,撤销权是否消灭。——特点3:法院主动审查
有疑问欢迎继续沟通~(看这个分好段的~)
[/quote]除斥期间考试概率比较低,本身也有点抽象。掌握其中特点即可,顶多是选择题进行文义考核。
举例说明: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需要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撤销。这里1年就是除斥期间。
特点是:
一、1年过后,撤销权消灭。——特点1:除斥期间经过,实体权利消灭
二、这1年时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特点2:不变期间
三、法院要是受理了一个撤销合同的案件,且案件相关人提出了撤销申请,那么法院要主动去审查是否已经过了1年,撤销权是否消灭。—
以上是关于权益,不动产物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s同学:
感谢老师
展开sunny同学,你好,关于请问第三章合同法中不动产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怎么理解呢? 我的回答如下
不客气,预祝考试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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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