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同学

此题里面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没有设立?抵押权不是登记生效吗?

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21年5月4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21年6月5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丙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丙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此题里面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没有设立?抵押权不是登记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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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孟同学 的提问 2021-07-08 18:33:14 阅读338

孟妮  同学,你好,关于此题里面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没有设立?抵押权不是登记生效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因为乙办理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里所称的处分也包括在不动产上新设立抵押权。

希望老师的回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如果同学还有疑问,可以随时与我们沟通解决哦~~

以上是关于权益,抵押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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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流同学
老师,这个题都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怎么就生效了呢?答案说浮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设立时生效,可题目也没有提到抵押合同啊?
胡老师
这个题目是少写的,实际上是有的
流同学
你是说这个题实际上是有抵押合同的吗?从哪个地方判断是有抵押合同的呢?
胡老师
他说抵押,就是默认有抵押合同产生的
李同学
请问如果抵押房屋,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未登记,抵押合同有效吗?抵押权成立吗?设定了吗?
周老师
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抵押权并没有产生,但是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是如果房产进行了买卖交易,因为没有做抵押登记,所以是可以买卖的。打官司时,是不能判决买卖无效的,因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泽同学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什么意思?能举个列吗?
陈老师

“不登记不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他获得土地权的时候不知道你们之间有地役权协议,而你又没有申请地役权登记,所以不得对抗他,于是,就不能使用该他做供役地了。

善意第三人是指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比如:

a准备给b套房子作为抵押物让b借款几万元给a。a和b签订了抵押合同,没有去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房产上有抵押登记的信息。结果,第三人c和a签定了买卖房屋的合同,房子给c拿走了,产证过户到c名下。

此时,b和a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不对抗c b不能向c要求返还房子。因为c根本不知情a和b有抵押合同。但因a和b的抵押合同是有效的,所以b可以追究a的抵押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物权法》第179条规定: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这是抵押权一般定义的规定。在这里,已经明确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不转移占有,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占有使用。

这一点将抵押与质押(动产质押)区别开来。《物权法》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据此,成立动产质(押)权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应将质押物交付给债权人(质权人)占有。否则,动产质权不成立。

有人曾认为(或建议):成立抵押权的,抵押物可以转移给债权人(抵押权人)占有,由债权人(抵押权人)代为保管。这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极容易导致抵押与动产质押的混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权法

G同学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合同有效吗
N老师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合同无效。
《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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