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同学:
勤奋的学员:
你好!
接受母公司捐赠,协议作为资本投入的,计入资本公积;没有协议约定,不应计入资本公积,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不是计入销售收入哦。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不明白的欢迎随时再跟老师交流哦~
展开E同学:
蔡老师的讲义说的是计入收入总额呀,不是计入营业外收入呀?
展开E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
接受捐赠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祝学习愉快,如有问题欢迎随时与老师沟通交流呀,继续加油ヾ(◍°∇°◍)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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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罗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同学理解正确,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