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同学,你好,关于虚假陈述日和揭露日都是几号?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本事项属于虚假陈述中的消极行为,即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消极行为,虚假陈述实施日为
法定披露期限的最后一个期日,本题中决议事项是“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是属于需要临时披露的重大事项。
根据临时披露的规定,必须在董事会做出决议的2个交易日内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本题2011.4.1做出决议,加两个交易日就是4月3日是虚假称述实施日。
揭露日认定规则如下:
①监管机关有关立案稽查的消息,可以作为揭露日的标志;
②媒体揭露行为是否可以作为虚假陈述揭露日,可与相关股票是否停牌挂钩,其引起价格急剧波动导致其停牌的,则可以认定其揭露行为的时日为虚假陈述揭露日。(媒体揭露+股票异动)
本题1月16日立案,即是揭露日。
老师这么解释可否理解?有疑问欢迎继续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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