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同学
老师,22题,企业破产法里,破产申请前,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这块的题不太理解。我知道c是要中止的,那么ad为什么也要中止,b这个答案也看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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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同学,你好,关于破产申请前,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这块的题怎么理解?我知道c是要中止的,那么ad为什么要中止?B选项可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甲公司破产了,只要是涉及到甲公司是原告或者被告的都要中止的,因为破产后管理人全面接手企业了,是要由管理人代替甲公司参加诉讼的。
A选项,甲公司告丙公司,需要中止,然后由管理人代替甲公司去告丙公司。
D选项,甲公司告总经理,同理需要中止,然后由管理人代替甲公司去告总经理。
B选项,是股东乙告甲公司的董事长(股东代表诉讼),这里原告被告都不是甲公司,不用中止,继续审理就行了。
老师这么解释可否理解,有疑问欢迎继续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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