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同学

资料不实,不符合公司清算要求的,不得扣除,为何选项BC错误?

老师 我对BC 答案表示不明白 资料不实 不符合清算要求的 不得扣除 为什么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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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Q同学 的提问 2019-10-10 20:55:06 阅读302

Qiuhan同学,你好,关于资料不实,不符合公司清算要求的,不得扣除,为何选项BC错误? 我的回答如下

准注会同学你好~

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你,继续加油~




以上是关于公司,公司清算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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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V同学
老师选项CD为什么不符合合伙企业的要求?
蒋老师
你好,选项C;有限合伙企业名字不能出现公司字样;选项D,本题中合伙企业的人数是符合规定的,丁说不符合规定,说法是不对的;
知同学
选项BC怎么改,不知道哪里错
朱老师
你好,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A同学
收据到底要不要实名制,如何符合税前扣除
S老师
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A同学
哦有老师说小额零星支出500以下不用写身份证之类的实名制,应该不能税前扣除了吧!迷茫!
S老师
是啊,你看我上面发的文件原文,
A同学
上面没有说500元以下不实名也能抵扣,
S老师
增值税起征点是500元,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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