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同学

关于向公司高管人员提供借款的此题,怎么理解?

这道题不懂

来自 T同学 的提问 2019-10-11 14:24:26 阅读311

Tau❤rus董同学,你好,关于关于向公司高管人员提供借款的此题,怎么理解?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公司不得通过子公司向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所以A错,当然本公司向本公司的高管提供借款也是不行的,所以CD不对,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同学,继续加油~早日拿下CPA

以上是关于借,借款公司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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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R同学
关于借款的问题,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向公司借备用金,可以借多长时间?
唐老师
这个不是用于公司需要年底12.31号之前还回来
R同学
可借时长规定是12个月还是24个月
唐老师
这个是不能跨年,只截止到12.31之前,你这个之后可以再借出 ,次年1月
R同学
二、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 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唐老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2008]83号 2008-06-10 江苏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税局《关于以企业资金为个人购房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苏地税发[2007]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二)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二、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同学
关于公司向个人借款方面的问题
周老师
企业向个人借款应该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的内容应该包括借贷双方当事人、借款日期、金额、利率、还款日期等主要内容。借款利息可自行商定,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否则无效。本业务的过程中涉及的纳税有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不涉及其他税费。印花税双方均按交易合同的万分之五缴纳,一般情况下应交个人的印花税由单位代扣代缴,合计印花税实为千分之一。支付个人的利息费用时,个人应交人个所得税,企业不交税,但该个人所得税应该由企业代扣代缴,税率为20%。具体的会计分录为:1、收到借款借:现金或银行存款60000贷:短期借款或其他应付款600002、收到个人交来的印花税借:现金或银行存款30贷:应交税费----印花税303、支付税务局印花税借:应交税费----印花税30借:管理费用30贷:银行存款或现金604、按月计提利息费用借:财务费用贷:短期借款或其他应付款5、支付借款本金借:短期借款或其他应付款60000贷:银行存款或现金600006、支付借款利息交代扣个人所得税借:短期借款或其他应付款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或现金7、向税务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简同学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如果利率水平不高于银行特定利率水平的,母公司可否免缴增值税?这题怎么解啊?
田老师
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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