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同学
\n//glive.gaodun.com/upload/1239347/e8fcc86868e7811fe5279f6fe6f0cdca8a965b9e\n书上原文有: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这个转结不应该单独计算吗
展开幻雪同学,你好,关于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额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不应该单独计算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呀~
是的
企业在同一纳税年度的境内外所得加总为正数的,其境外分支机构发生的亏损,由 于上述结转弥补的限制而发生的未予弥补的部分(以下称为非实际亏损额),今后在该分 支机构的结转弥补期限不受5 年期限制。
即: (1) 如果企业当期境内外所得盈利额与亏损额加总后和为零或正数,则其当年度境 外分支机构的非实际亏损额可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 (2 ) 如果企业当期境内外所得盈利额与亏损额加总后和为负数,则以境外分支机构 的亏损额超过企业盈利额部分的实际亏损额,按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进行亏损弥补,未超过企业盈利额部分的非实际亏损额仍可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
同学学得很认真,继续加油哟~早日通过考试
以上是关于额,亏损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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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是按照物资或者产品的账面价值计入在建工程中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这个问题和刚才那个一样,刚才那个题目老师给你回答了,你可以先看一下,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继续提出的哦。祝你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