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不影响收入的确认,收入确认的分录怎么写?

崔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1、收入和成本的确认,是依据权责发生制,而合同双方结算,影响的是现金流,从而,合同双方何时结算、结算多少和收入成本的确认无直接对应关系。另外,新收入准则引入了“合同资产”科目,它和应收账款的区别在于,合同资产核算的是已经转让了商品或服务,取得了收款权利,但是该项收款权利还取决于除了时间流逝之外其他的因素(比如还需要履行其他义务),而应收账款是无条件收款的权利。所以,在没有结算之前,销售方通常不能确认无条件收款的权利,从而需要借记合同资产科目,而不是应收账款科目:借:合同资产         分录(1)   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按照确认的需要结转的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分录(2)   贷:合同履约成本2、现在结算了,销售方获得了无条件收款权利,所以借记应收账款,那么贷记哪个科目呢。一般情况下,应收账款对应主营业务收入,但是前面已经确认收入了,所有就可以用合同负债科目代替,合同负债表示已经收款或者取得收款权利,但是有关商品转让义务还没有履行。借:应收账款     分录 (3)      贷:合同负债   这种做法,可以理解为确认收入是确认收入,结算是结算,两者分开核算。在对结算事项进行会计分录编制的时候,先假设所有应收账款对应的义务还没有履行。    在期末比较分录(1)和分录(3):2.1  如果分录(1)中的合同资产大于分录(3)中的合同负债,比如分录(1)中的金额是120,分录(3)中的金额是100,那么,有20双方没有结算。把这两个分录合并是什么效果呢?我们把合同资产减去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这两个科目一个表示已经履约后但还没收到钱,一个表示已经收到钱或取得无条件收款权但还没履约,所以性质相反,在同一个合同中,可以以净额列示),就是:   分录(4)借:合同资产  20                       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2.2 如果分录(1)中的合同资产小于分录(3)中的合同负债,比如分录(1)中的金额是130,分录(3)中的金额是160,那么,有30是双方提前结算。把两个分录合并,合同负债减去合同资产以净额列示,就是:分录(5)借:应收账款  1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30                         合同负债     30注意分录(4)和分录(5)并不是真正编制的分录,而是为了演示分录(1)和分录(3)的共同效果。在分录(4)的情况下,期末资产负债表就列示合同资产20,在分录(5)的情况下,期末资产负债表就列示合同负债30。另外,现金流收回的分录,一般是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3、由1、2可见,收入成本的确认和合同结算是分开编制会计分录的,然后在期末,再比较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余额,谁的余额大,就把谁列示到资产负债表中(按差额)。这样,为了简化核算,就以“合同结算”科目代替“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科目。也就是准则指南中说的:”由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企业也可以设置“合同结算” 科目(或其他类似科目),以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并在此科目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科目反映定期与客户进 行结算的金额,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反映按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结算”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借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余额在贷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欢迎随时提问~加油!

2020-12-12 10:17:08 阅读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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