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同学

个人收购股权后将原有的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税务处理分哪些情况?

\n//glive.gaodun.com/upload/694910/b102cff9e76789891f7cf5bc0b269d288ecafe8b\n老师 这个题不太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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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Y同学 的提问 2021-09-14 15:06:33 阅读442

Y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呀~

 

同学请看

 

   讲的是:个人收购股权后,将原有的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税务处理

   分两种情况:1.以高于净资产的价格收购   90万盈余公积转增不纳税   (以120万买100万的股权(股权股本10万,盈余公积90万))

    2.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  以80万买100万的股权(股权股本10万,盈余公积90万))  差额20万部分没有计入交易价格,转增时应该纳税。

 

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祝逢考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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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L同学
个人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转增股本怎样征税
叶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
“1名或多名个人投资者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被收购企业100%股权,股权收购前,被收购企业原账面金额中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未转增股本,而在股权交易时将其一并计入股权转让价格并履行了所得税纳税义务。股权收购后,企业将原账面金额中的盈余积累向个人投资者(新股东下同)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一)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已全部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已经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企业股权后转增股本,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即:先转增应税的盈余积累部分,然后再转增免税的盈余积累部分。”
邹同学
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已经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吗?
孙老师
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已全部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木同学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这三种情况,个人股东都需要交纳个税吗?
王老师
你好!是的。实际上,这几个因为都是利润形成的,你转增资本,实际上都是2个过程,1分红。2用分红的钱转增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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