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
1. 这里问的不应该是只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么? 2. 为什么计算2019年的时候用的不是12的公允价值单价?
展开.同学: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问的是“2019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指的是2019年的发生额,而不是余额~
计算至2019年累积的应付职工薪酬时用的是19年末的公允价值12元,计算2019年应确认的金额时要扣除已经确认过的,而18年确认的是用公允价值10计算出来的55000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到同学,如果还有疑惑欢迎追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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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学员: 你好! 税法教材428页原文表述如下: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 %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辞退福利”等明细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辞退福利”等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