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学

据通用合同条款,为什么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

为什么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 它也是实际交付标的物

来自 陈同学 的提问 2021-10-10 15:56:19 阅读399

陈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 

       买卖合同不是我把货物给你才成立,而是我们达成了购买和出售的意向,签订了就成立,所以是诺成而不是实践。

 

希望老师的以上解答能够帮助到你,接下来也要继续加油哦~ヾ(◍ °∇°◍ )ノ゙ 

预祝同学考试顺利通过哦ヾ(◍ °∇°◍ )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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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徐同学
为什么不说借款合同是诺成的或者实践性合同
张老师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就合同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称,它不依赖物的交付。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主流观点认为,我国目前合同法中的借款合同主要调整两部分内容,一是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关系,另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其中以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为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这就说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的时候,才能使合同成立。——由于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不说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我个人认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不同的。合同成立并不以生效为必要条件,也即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但并不一定生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所规定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并没有否认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只是强调必须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才生效。在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所有的借款合同均应为诺成合同。
l同学
为什么金融借款合同规定为诺成性合同,而民间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朱老师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关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不需以贷款人贷款的交付作为要件,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该条规定表明,自然人之间就借款达成口头协议或者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并未生效。只有贷款人实际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时,借款合同才生效,所以民间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补充:
  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如买卖合同。
  实践性合同是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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