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同学

据通用合同条款,在届满前是预期违约吧?

这一节的例题: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这个答案到底是预期违约还是解除合同?这个表述跟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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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伊同学 的提问 2021-10-11 17:59:54 阅读321

伊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 

       在届满前是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个事件,解除合同是个行为。

 

希望老师的以上解答能够帮助到你,接下来也要继续加油哦~ヾ(◍ °∇°◍ )ノ゙ 

预祝同学考试顺利通过哦ヾ(◍ °∇°◍ )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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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R同学
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的通用条款是什么
薛老师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是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下列两个方面的内容:①违约责任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一方合同当事人有过错的,由该方自己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分别承担。②无过错的违约行为,可依法减免责任(如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2、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凡违反合同的行为,除了免责的外,都必须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3、赔偿实际损失原则所谓实际损失,是指违约方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在事实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一般情况下,实际损失,包括财物的减少、损坏、灭失和其他损失及支出的必要费用,还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4、全面履行这里所说的全面履行,是指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等)后仍应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W同学
合同中没约定违约条款怎么办,合同违约
吴老师
根据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袭》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对于买卖合同的违约方,你公司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损失。
悦同学
如何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
李老师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订立违约条款非常重要。实践中,有些房产商将违约条款列入补充条款的内容,而且往往列出许多制约买方较为苛刻的违约条款,而对卖方违约责任则设法避开或者是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但由于双方的责任制约定明显不公平、不对等同样对买方极为不利。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购房者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预售方的违约责任,并力求双方违约责任的公平和对等。"
例如,有些房产商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对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是这样约定的"买方逾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二倍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付款,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定金和已付的房款卖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二倍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交付房屋逾期180天,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上述条款中,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约定不完整,而且明显不对等。首先是卖方的违约责任不完整,商品房买卖忠,卖方(房产商)不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而且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而且应按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如面积、位置、装修标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等)交付房屋。因此,有关卖方的违约责任的约定表述应当是"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如期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其次,既然约定在买方逾期20天时,没收买方支付的定金和购房款,那么,也应当约定"在买方逾期20天交房(而不应当是180天)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和购房款"。不过,这里应当特别说明的是,"卖方有权没收卖方支付的房款"的约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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