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同学

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直接取得抵押财产所有权的约定?

是能否解释下流押的相关规定

来自 九同学 的提问 2021-10-23 10:35:03 阅读634

九同学:

努力的同学,你好!

当事人之间关于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直接取得抵押财产所有权的约定"称为"流押条款"。

但是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债权人(抵押权人)只能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比如甲欠乙10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抵押,甲就将自己的一栋200万元的房子抵押给乙了。甲乙在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约定,甲如果到期还不起钱了,该抵押财产(200万的房子)归乙所有,这种情况法律是不允许的,甲到期不能还钱乙只能就该房子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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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韩同学
为什么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未受清尝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我的理解是当债务人还不上钱的时候不就直接可以得到抵押的财产吗?
石老师
这种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因为一旦这样规定,会导致债务人对还款失去一定的积极性。国家规定,是债务到期无法清偿时,通过拍卖的方式予以解决。当然,这时候也可以拍卖给债权人(价高者得)。
肉同学
债权人(抵押权人)持有抵押人(房屋所有权人)的房产证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能否认定抵押关系成立?
杨老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房地产的抵押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故担保法实施后有关房地产抵押应当严格适用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所成立的抵押合同没有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未生效,抵押关系没有成立;同时,进行抵押的房地产必须是法律没有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否则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在担保法生效之前成立的,抵押人已经将房产证或相关的权利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有没有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可以认定抵押关系成立,但抵押合同只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抵押权的行使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双方对办理抵押登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另外,造成合同不生效或者无效,抵押人存在过错时抵押权人可以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
D同学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老板帮忙举个例子
吴老师
是的,同学,这就是禁止流押的规定。就是你作为抵押人,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债权人,期限满了,你还不了钱,不能直接约定这个房子就给了债权人,这是为了保护抵押人的权利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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