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同学

这道会计题,为什么立案侦查就不受追诉期限制?

这题目解释不太理解,为什么立案侦查就不受追诉期限制?受理了,但逃避侦查也不受限如何理解?什么情况会是应立案而又不予立案允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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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跳同学 的提问 2021-10-23 11:06:34 阅读294

跳一跳同学,你好,关于这道会计题,为什么立案侦查就不受追诉期限制?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1)说明司法机关已经采取行动了,已经点名道姓了,行为人还采取积极行为逃避,是没用的。

2)比如自诉案件,虐待罪这种,司法机关应当立案而没立案,不受追溯时效限制。

3)说明司法机关当时有疏忽。

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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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朱同学
公安机关受理的刑事案件侦查期限如何确定不作为怎么办
王老师
立案侦查阶段:
  1、拘留的规定: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3+4+30)=37天(最长期限),检察院直接立案的案件(14+3)=17天(最长期限)
  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批捕期限:已经被拘留的,7日,特殊情况延长1—3天;没有被拘留的,15天,最长不得超过20天。
  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郭同学
检察机关对受贿犯罪立案侦查适用刑事诉讼法哪个条款
E老师
分别适用第十八条第二款: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第一百六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章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F同学
你好,请问32题a选项为什么不对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因为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遗嘱应该要看父母追认不追认吧?如果追认。,那就是有效的呀。但是答案不选a
姜老师
您好 此刻是效力待定的,题目没明确说会追认,所以不能直接认定有效。
F同学
嗯,答案上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地的遗嘱是无效的。这句话对吗?
姜老师
是对的 没明确说追认,那就是不追认,由效力待定变为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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