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同学

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以公允价值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为何按成本?

A选项,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以公允价值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不就是取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么,为什么是按照成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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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L同学 的提问 2021-10-26 15:18:56 阅读701

L同学:

同学你好:

无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还是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均应按照取得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二者初始计量的原则是一致的。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他的初始入账成本与当日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样的话会把成本调整的公允价值,但是一开始的入账价值就就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够帮助同学,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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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小同学
成本模式投资性房地产不能转公允价值模式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投资性房地产可以转自用房地产,自用房地产又可以转成本模式投资性房地产对吗
李老师
您好! 若自用房地产是采用成本方式计量的是可以转的 ,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是不可以
小同学
投资性房地产可以转自用吗
李老师
投资性房地产可以转自用
小同学
那可以再用自用的转为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吗
李老师
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转的
伊同学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
易老师
换到公允价值模式,不影响应交所得税额,因为税法是不按公允价值算纳税额度的。也就是说税法上还是按成本模式计量所得税,因此,前期用成本模式核算,并不影响其应纳税额。

但是公允价值和前期投资性房地长账面价值的差额,还是要确认相应递延所得税,调整期初所得税费用
E同学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可以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吗
谷老师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可以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能转为成本模式。
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变更日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原成本模式下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原成本模式下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原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在借方)
盈余公积(或在借方)
注: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即上面说的利润分配和盈余公积。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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