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学
A,答案选项中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是谁?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但是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这句话么没理解,难道不是应该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也无效吗?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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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园园同学,你好,关于法律基础上难道不是应该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也无效吗? 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ღ( ´・ᴗ・` )
选项A,比如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丙公司是连带保证人,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甲只用向乙清偿50万,甲清偿50万后,不是说乙的这个100万的债权就消灭了,乙公司还可以找保证人丙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C,比如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丙公司是连带保证人,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甲只用向乙清偿50万,在执行和解协议的过程中,甲已经向乙清偿了10万,之后和解协议终止了,已经清偿的10万,不用乙公司返还给甲,但是乙做出的只用甲向乙清偿50万的承诺失效。之后进入破产程序后,分配甲的财产,如果清偿比例是20%,那么按破产程序应该向乙分配20万,那么就只需继续分配给乙10万。如果清偿比例是5%,那么按破产程序应向乙分配5万,那么就不用再向乙分配了。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学习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哦~ヾ(◍°∇°◍)ノ゙
以上是关于基础,法律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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