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学
质权不是应该只有拍卖变卖优先受偿的权利吗?丙怎么会成为甲公司的股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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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同学,你好,关于法律基础上质权不是只有拍卖变卖优先受偿的权利吗?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小可爱,你好:
对以出资为质权标的物的,可以折价归质权人所有,也可以变卖或拍卖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人。但对以股份出质的,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对记名股票,应以背书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对无记名股票应在证券交易场所以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因而不宜采用折价或拍卖的方式。
以上是关于基础,法律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王同学:
作价处分 是什么意思?
展开王磊同学,你好,关于法律基础上质权不是只有拍卖变卖优先受偿的权利吗? 我的回答如下
作价处分还是字面意思,根据质押物价格获得权利
丙公司作为债权人,就相当于以其债权为价款,来获得相应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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