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学

企业之间的留置所担保物权的对象不再被限制在合同债权吗?

留置权成立需具备的三个必要条件,第三个条件不是很理解,这句话不理解,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展开
来自 刘同学 的提问 2021-10-26 23:14:41 阅读299

刘同学:

亲爱的同学,你好,这么晚了还在学习啊,要注意身体哦。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据此,企业之间的留置是不要求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企业之间的留置所担保的对象不再被限制在合同债权,而是包括所有的债权类型。

企业之间的留置和自然人之间的留置相对,其实就是企业之间留置权的行使的简短说法。 就是说企业之间的留置权可以不像自然人之间那样是基于同一个合同关系,比如甲企业由于原来的一笔买卖欠乙企业100万元,现在乙企业由于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占有了甲的货物,可以对此货物扣留,等甲还前面的100万。

希望老师的回复能够帮助到你哦,keeps getting better.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和同学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之间的联系?
顾老师
担保物权是后面三个的总称。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的统称,也即是质押、抵押是担保物权的具体表现形式。

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王同学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四者之间的区别是?
谭老师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 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
  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者的区别:首先是概念不同(见上面所诉);其次抵押权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而质权则以动产为标的物。留置权和质权二者均为法定的担保物权。
G同学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物权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
费老师
【答案】错
【答案解析】《物权法》就设立担保物权的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的关系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物权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