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同学

这题对于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的解析怎么理解?

老师不明白这道题的解析,麻烦讲解一下,谢谢

来自 梅同学 的提问 2021-10-29 19:10:21 阅读307

梅同学,你好,关于这题对于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的解析怎么理解?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宝宝你好

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就是按照税法的意思,对会计上的利润总额进行调整,税法不让扣的加回来,不让交税的减出去这样哈,比如非公益性捐赠,税法应该是不让扣,会计上扣了,那就要加回来4,行政罚款不让扣除,会计上扣了,所以要加回来2,发生可抵扣4,可抵扣是现在多交税以后少交税,所以当期是加上4,应纳税差异是现在少缴税以后多交税,转回就是到了多交税的时候,所以加上5哈。

宝宝继续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所得税,应交所得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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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L同学
应交所得税所得税为什么是这么计算的,不太理解?
李老师
你看2018年利润表中有关保修入的费用是600,但实际当年只发生了400,由于税法是只能扣除实际发生数的费用,那是不是会计上费用多提了200?这200的费用需要在税前利润中调增,所以(1500%2B200)*25%=425
蓝同学
关于这道题为什么计算所得税时不计入,计算个人所得的时候计入,这个怎么理解?
黄老师
同学你好,第一个问题问的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D项伙食补贴应该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第三个问题是需要缴纳个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四项都是
3同学
老师,为什么不影响应纳税所得税?不理解题目解析
王老师
这是个特殊规定 无形资产的加计扣除的部分虽然造成了暂时性差异 但是不确认递延
林同学
老师,这题目的解析答案我算的是59560元,这题怎么理解做题
周老师
你好 ,这道题(500000-100000*0.6209)/(3.1699+1)=(500000-62090)/4.1699=437910/4.1699=105017,你看一下哪里和你计算的不一样。
林同学
哦,我把500000-100000之后乘了0.6209,所以算的不对,老师,是不是把残值统一折算成现值,然后又因为是每年年初付租金,在用预付年金公式到算年金A,是不是这样理解,老师,谢谢
周老师
你好,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慕同学
这一题具体解析,怎么计算的
赵老师
您好,学员,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0+500+2500)×5=115000(元);应纳房产税=2800*(1-20%)*1.2%+300*(1-20%)*1.2%/12*3=276000元;应纳车船税=(5+3)X4x60=1920(元);应纳契税选D,因为因为契税是以房屋产权的承受者为纳税人的,该公司换进的房产应缴纳契税=(800-500)X3%=9(万元)=90000(元)。第二笔业务不用缴纳契税。对于房屋交换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由于第二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为6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为300万元,该公司并不用支付补价,因此不用缴纳契税。
慕同学
1.2%,和12X3怎么来的
赵老师
学员,1.2%是税率,根据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形式,所以房产权的税率也有两种。 1.对经营性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即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的,税率为1.2%; 2.另一种是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本题中,是2018年9月30日办理完工验收手续,故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从10月份开始的,那么在2018年需要交纳房产税的月份就是10月,11月,12月共计3个月,300*(1-20%)*1.2%是一年的税,那么3个月需要交多少呢,就是一年的税/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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