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同学

本题为何受让人反而对公司合债权债务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老师,关于未履行出资义务和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有1点不太明白:新入股的股东D不用承担连带责任,而受让人D反而对公司合债权债务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两种情况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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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鹏同学 的提问 2021-11-03 14:28:27 阅读313

鹏云同学,你好,关于本题为何受让人反而对公司合债权债务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我的回答如下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哦~
受让人恶意的情况下,才承担连带责任。恶意的意思是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没有履行出资义务。
法律是保护善意第三人以及无过错方。
比方说,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公司,每人认缴50万资金。甲乙都在规定期限内缴足,丙只交了20万,还有30万一直没交。按理来说,甲乙应该起到监督作用,督促丙把钱缴足。但是他们没有尽到监督义务。丁在后期加入了这家公司,成为一名新股东。又过了不久,丙把他的股份转让给了戊,戊知道丙没有缴足50万注册资金这个事,但还是收让了丙的股权。
后期,公司欠下1000万债务不能偿还了,把公司的财产赔完以后,还是换不清。此时,债权人有权向丙追偿30万,甲、乙和戊承担连带责任,丁不承担连带责任。在这过程中,发起人股东有督促的义务没有尽到位,而戊作为恶意受让人,法律不保护他们,有过错的,都要承担责任。
继续加油哈~

以上是关于权益,债权债务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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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刘同学
哪些证据,能让公司股东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老师
1,股东的出资没有完成。
2,股东破坏了公司的财产独立性。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3第十四条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郑同学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老师
这一条就是不以担保人过错为前提的,也就是主合同有效,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无效,只要债权人没有过错,那么担保人和债务人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但同时,如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跑同学
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王老师


名义股东是要对于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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