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学

税务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纠纷吗?

A,C,D不懂?

来自 清同学 的提问 2021-11-03 22:13:58 阅读283

清风同学,你好,关于税务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纠纷吗? 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ღ( ´・ᴗ・` ) 

调解

1、适用案件

(1)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纠纷

(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D正确)

2、调解程序

(1)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A错误,需要双方签字。)

(2)调解书生效后一方反悔的,不影响行政复议调解书的效力存在。

(3)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C错误,调解书生效了,那就调解成功了,不再行政复议,生效后反悔没用。生效前可以反悔。)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学习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哦~ヾ(◍°∇°◍)ノ゙

以上是关于税,税务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肉同学
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行政裁量权的有哪些纠正方式
李老师


      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决定),属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方式:

      一、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机关提出行政投诉;

      二、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三、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应当注意的是:该法第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四、向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效能专职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投诉。


之同学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将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列为共同被告吗?
N老师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3款之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因此,如果两个机关作出统一具体行政行为,两机关做共同被告。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3条第2款之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正如之前所述,若行政机关a和b共同对相对人c作出行政处罚,理应a、b做共同被告,如果c只起诉了a,且c不同意法院追加b为被告,此时法院应当通知b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同学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是指什么?
苏老师
行政调解是指由行政机关主持的,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依据,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以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行政调解具有如下特征:(1)行政调解由行政机关主持。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中立地进行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2)行政调解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行政调解不具有强制性,只有当事人双方主动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由行政机关强行调解。(3)行政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