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同学

外购已税电池用于生产应税电池,不能按照生产领用量抵税吗?

\n//glive.gaodun.com/upload/3047359/b1f86bddfec4301f7f5aad2ce75ba732ae81b9c9\n\n//glive.gaodun.com/upload/3047359/95a33e8f752d6c198292c9ce23f71821b4e15aa0\n\n//glive.gaodun.com/upload/3047359/7fcdaec3f90185919d170dd3fd044982c5fab1ba\n老师您好 要确定一下这个税目中要不要扣除电池呀 19年有个真题涉及了,答案是扣除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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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Y同学 的提问 2021-11-05 10:53:41 阅读582

Ying同学,你好,关于外购已税电池用于生产应税电池,不能按照生产领用量抵税吗?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电池不适用消费税抵税规则,不能扣。

同学继续加油,坚持一定会有收获的~

以上是关于税,抵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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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同学:

19年的题目答案是扣除了 按照现在的规则是不能扣的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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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同学,你好,关于外购已税电池用于生产应税电池,不能按照生产领用量抵税吗?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是的,外购已税电池用于生产应税电池,不能按照生产领用量抵税。

委托加工应税电池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应税电池,也不能按照生产领用量抵税。但是委托加工应税电池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销售价格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需要补交消费税,可以扣掉销售部分对应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同学继续加油,坚持一定会有收获的~

以上是关于税,抵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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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H同学
蓄电池生产企业尝试将部分传统电动车电池由销售改变为电池租赁,向经销用户一次性收取租赁使用费及电池押金,经销用户使用完的旧电池返还给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再将旧电池翻新成新电池,继续循环租赁使用。 1、在此过程中生产企业会产生哪些税收风险?(产成品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是否会存在消费税的风险)
朱老师
你好租赁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不需要缴纳消费税,没啥风险
海同学
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用于连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扣除已纳消费税里没有电池里,为什么这里用于继续生产电池的已纳消费税可以扣除呢
邓老师
您好,是的,您的理解非常正确。
海同学
您好,个人认为您是正确的。
邓老师
您好,您的意思是答案错了?
海同学
您好,是的,因为连续生产电池,不可抵扣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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