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同学
你好,请问如何理解撤销权中的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中的时间确定,如胁迫行为持续五年,撤销权消灭吗?
展开水同学:
认真的同学你好~
这里的客观标准 5年,5年的期限,是一个最长期限。是适用于一直不知情,最后超过5年,或者第4.5年才知情,那么最长是不能超过5年行使撤销权。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除斥期间分为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以主观标准衡量除斥期间是一年,一年期限届满,撤销权丧失。以客观标准衡量除斥期间为五年,五年是最长期间,五年期限届满,撤销权彻底丧失。对于因重大误解情形导致的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主观标准的除斥期间为三个月。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继续加油~
展开水同学:
请问胁迫行为超过5年,是否就没有撤销权了?
展开水同学:
是的,因为撤销权对应的是除斥期间,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
水同学:
是指胁迫行为持续超5年,即胁迫行为终止时离胁迫行为发生起超5年,撤销权是否自胁迫行为终止时起就消灭?
展开水同学:
对于胁迫行为,同学会发现这里规定的是胁迫行为结束之后一年。
所以如果是持续胁迫行为,会从胁迫行为结束开始起算。
在我们CPA经济法考试里,一般是不会出这么细节的题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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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