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学

是不是应付职工薪酬必须得计提?

老师,是不是应付职工薪酬必须得计提,因为没办法,应付职工薪酬,在贷方,银行存款也在贷方,表示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银行存款减少,必须得冲减一下应付职工薪酬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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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李同学 的提问 2021-11-14 14:25:53 阅读926

李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

如果是想把账务处理的比较正规的话,那建议还是计提工资时走一下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他也只是一个中转科目,记录一下职工薪酬的金额。

我们计提时,先做分录: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等

 

祝你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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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小同学
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与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必须一致吗
p老师
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不必与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必须一致。

  计提工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所要求的。是为了尽量准确的反映当期的经营成果。
  在月底结账时,实际工资金额一般不会及时计算出来,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做估计预提。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是在实际发放的当月计算的,计提工资不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这就允许在计提工资时做估计计算,不必与实际发放金额相一致。

  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L同学
现在计提工会经费是不是必须改成应付职工薪酬,之前都是计提的借管理费用,带应交税费,是不是不对必须得改
李老师
正确核算是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你现在可以吧未缴纳的应交税费~工会经费余额调整到应付职工薪酬
L同学
直接做一个蓝字调整分录就可以,如果这个月已缴纳,应交税费为0,这个月直接计提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就可以了是吗
李老师
是的,如果应交税费已经为0,你后面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计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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