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同学

这道题中甲卖设备给戊公司属于有权处分,不构成善意取得吧?

请问老师,这道题中甲卖设备给戊公司属于有权处分,不构成善意取得吧?为什么E选项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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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夏同学 的提问 2021-11-22 21:54:43 阅读308

夏了夏天同学,你好,关于这道题中甲卖设备给戊公司属于有权处分,不构成善意取得吧?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感谢同学反馈,本题之前已经进行勘误,本题E选项是正确的~

 

继续坚持学习喔~~~胜利的曙光就要来临啦!!!

以上是关于税,税务师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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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菩同学
无权处分构成善意取得吗
N老师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但是对合同标的物进行处分的行为。善意取得是无权处分的一种,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那么,无权处分构成善意取得吗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无权处分与否受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定为善意取得。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无权处分行为,而善意取得制度规定在我国《物权法》中。通说认为无权处分行为保护的是静态安全,善意取得制度保护的是动态安全。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间互为条件、相互制约。

善意取得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商品交易稳定性。无处分权有很多种,有合法占有而没有处分权,有的是非法占有更没有处分权,在合法占而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经有处分权人追认后,对方能取得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但是因为非法占有取得所有权,不需要取得追认,有一种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是通过正常途径,支付了合理的市场价格而取得,那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原物所有人不追认,善意第三人也可以取得所有权,至于原物所有人的权利如何维护,那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了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对无权处分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状态是:①无权处分合同在成立后的效力状态为效力待定,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②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转为有效的合同③权利人不予追认、无权处分人嗣后没有取得处分权的,不具备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该合同转为无效合同④如果合同转为无效,而第三人为善意的,根据善意取得制度,第三人可以主张对标的物的所有权。除非事后取得处分权或权利人追认而取得处分权,不然属于无效。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法定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无权处分行为,而善意取得制度规定在我国《物权法》中。通说认为无权处分行为保护的是静态安全,善意取得制度保护的是动态安全。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间互为条件、相互制约。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延伸阅读:

产权人无权处分他人遗产

合同追认有效后,无权处分人是否对合同担责

无权代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与无权处分的区别

周同学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物品后卖给善意第三人问题。。
S老师
根据合同法第49条和物权法第106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对于善意第三人,由于无权处分人使得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具有代理权或者对财产具有处分权,为了保护其交易安全,应当认定该代理行为有效。
物权归属第三人,依据:表见代理的法律效力在于使无权代理发生如同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标间地阿里成立后,被代理人应受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拘束,但被代理人(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普同学
老师,这道题甲公司承兑了汇票,拒绝付款戊可以对甲公司行使追索权;若甲公司没有承兑汇票,拒绝承兑,戊公司可以对甲公司行使追索权吗?
袁老师
若甲公司没有承兑汇票,拒绝承兑,戊公司可以对甲公司行使追索权吗?---仍然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因为甲公司是出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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