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同学

境外发生的研发费用是全额扣除的,并不是只扣除80%,此题E是否有误?

E选项错的吧,上课的时候和老师确认过了,加计抵减的基数是用境外费用的80%和境内2/3取小确定,但是境外发生的研发费用是全额扣除的啊,并不是只扣除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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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Z同学 的提问 2021-11-24 16:11:39 阅读552

Z同学:

同学,下午好: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委托研发,是在实际发生额全额扣除的基础上,再计算加计扣除额。

E选项说的应该是加计扣除额。

 

希望可以帮到你呀,有问题我们继续交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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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同学:

那考试碰到这样的E不选吧?描述错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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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同学:

考试不会的

我们也会把E选项这种上报勘误组复核修改,感谢学员反馈~

 

有问题随时联系我们哦~~继续加油呀,祝早日拿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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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知同学
委托境内外部机构研发费用是否也只能计入80%并计算加计扣除?
赵老师
委托境内外部机构研发费用只能计入80%并计算加计扣除
T同学
境外分公司发生的研发费用能否加计扣除?
赵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所附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规定,境外分支机构合理支出范围通常包括境外分支机构发生的人员工资、资产折旧、利息、相关税费和应分摊的总机构用于管理分支机构的管理费用等。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属于上述合理支出范围,因此境外分公司发生的研发费用不能加计扣除。
简同学
委托境外个人所发生的研发费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陆老师
委托境外个人研发可以加计扣除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规定:“一、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 六、本通知所称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 因此,企业委托境外个人研发项目,该笔委托研发费用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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