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同学

债权请求权这里的“他人不作为”是什么意思?

他人不作为能不能解释一下,迷糊了

来自 q同学 的提问 2021-12-13 16:45:26 阅读419

q同学:

准注会宝宝你好,

比如说甲委托乙开发一项专有技术,并与乙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此时甲有权要求乙不得泄露其获知的技术秘密。这里的不得泄密就是乙承担的不作为的义务。甲享有的权利就是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

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接下来也要继续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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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雪同学
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是什么意思
吴老师
债权请求权,或者说请求权,加上债权二字是为了与物权请求权相区别,但是从权利分类的总体结构上说,请求权属于相对权,与绝对权相对应。从这个上级分类上更能发现请求权的特性。
绝对权具有排他性,这个所谓的排他性是与绝对权的特性分不开的,绝对权是一种独占的权利,例如所有权,人格权,所有其他人都是权利的义务人,也就是说,所有其他人都负有不妨碍权利人享有权利的义务。而相对权的涵义则是强调其义务主体的独特性,权利人只能要求特定的主体履行义务。
请求权属于相对权就意味着相对应的义务人是独特的,而非广泛的,这与绝对权的义务主体的广泛性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这个意义上说,相对性就是非排他性。
那么非排他性,也就是相对性体现在具体的例子中就是所请求主体的独特性,比如,我国合同法上规定的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甲乙约定,甲向丙履行某行为,但是,甲违约,丙却不能直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依照合同所存在的请求权只在甲乙之间存在,与丙无关,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能由乙来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换成具有排他性的权利类型,比如所有权,例如,丙享有某物的所有权,但是乙却将该物转移占有给甲,这种情况下,丙可以直接要求甲返还其所有物。
最后提一下,排他性,或者说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差异并不是绝对的,随着学理的发展和实践的丰富,不断有突破这一差异的例子和规则产生,但是,并不是说两者之间的差异就因此不存在了,而是更加加深了对这种权利分类的认识。
张同学
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吴老师
请求权是产生诉权的基础之一,诉权一般都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则,而不是除斥期间。
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请求权是诉权的基础,只有存在请求权,才能够产生诉权,尤其是在给付之诉中,如果权利人并不享有某种请求权,则其诉权的行使也必然会遇到某种障碍。(如果权利人通过意思表示的方式行使,即直接向特定人要求特定的行为,则因为此时尚未进入诉讼程序,所以与诉权的行使无关。债权请求权的存续也不以诉权的存续和行使为必要条件。)
*同学
效力不完全的债权不能作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消是什么意思
周老师
你好, 所谓效力不完全的债权,简单来说就是存在瑕疵的债权,例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效力不完全),这时就不能作为主动债权,提出抵销。 这句话意思也就是说,可以法定抵销的债权必须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在法律所保护的范围和时效期间内,假设某项债权已经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那么债权人是不得主张抵销的。但如果对方愿意接受抵销,法律上也是允许的。 比如甲欠乙1万元,2005年1月1日到期,到期后乙一直没有向甲要,到了2007年1月1日后该债务的诉讼时效就超过了2年,乙就丧失了胜诉权,但甲乙之间的债务是存在的,甲是可以向乙偿还的,假设到了2008年1月1日乙又欠甲1万元,甲不能主动提出抵销,乙可以主动提出来抵销。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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