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同学

能否再讲解一下这个关于地役权的例子是什么意思?

地役权的例子没有听懂 老师能再讲解一下吧

来自 九同学 的提问 2021-12-18 22:22:29 阅读482

九同学:

同学你好,老师讲一下,张三门口有个井,但是王五离的比较远,要想打水必须经过张三的地,此时张三和王五商议说王五每年给张三5万使用这块地,这就是地役权,使用了别人的地,是他物权。

教材上这么表述的,地役权,是指在他人的不动产之上按照合同约定,设立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用益物权。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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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平同学
关于解析,用生活例子讲解一下,这些文字不懂什么意思
刘老师
集权,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高层,也就是总经理说了算,所有的事情都需要总经理批准。 分权,各事业部相当于部门经理可以部分决策的权力。 集权与分权的结合也就是企业经营中总经理适当的放权,比如各部门经理对一些金额不大的支出有一定的审批权益,大额的支出必需总经理审批。也就是大额大事集权,小额支出部门经理就有权限审批。 然后分权呢相对效率就高的多,因为部门经理就可以直接决策,相对集权传递信息也比较快,因为不用层层审批 。
j同学
什么是地役权能否举个例子说明
张老师
地役权是一种古老的他物权形式为各国物权法所承认。依目前国内通说地役权是指为了增加自己土地的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供他人土地使用的土地为供役地享有地役权的土地为需役地其与相邻关系制度适用范围相当均为“调和相邻不动产权利用所生的制度”只是法律调整的方法不一一为意定一为法定。我国并没有规定地役权。例子:甲盖房必须经过乙的土地,则甲对该土地有地役权,此为法定的地役权。
雪同学
请问一下,物权里的地役权这个概念怎么理解,能否举例说明,谢谢。
黄老师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比如:甲乙两工厂相邻。甲工厂原有一个东门,为了让职工上下班进出方便,想开个西门,但必须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于是,甲乙两工厂约定,甲向乙支付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的员工通行,为此,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在乙工厂的土地上设立“通行地役权”,利用期限为10年。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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