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同学
你好,请问一下,A公司购买的境外B公司提供的服务需要代扣代缴,有点不好理解,这个不是A的进项税额给A抵扣吗?不需要交吧,国家在这个环节怎么收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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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考(⑉°з°)-♡的宝宝,你好~
B公司属于境外公司,其向境内A公司提供服务,会形成在我国取得收入的情形,国家要此情形征税,但是由于B公司在境外,所以难以征税,就要让A公司进行代扣代缴。就是让A公司在向B公司支付服务款项时,提前扣除B公司应缴纳的税款。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喔~接下来也要继续加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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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学员: 你好! 税法教材428页原文表述如下: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 %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除并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根据小编的经验,这个并不一定的,作为兼职劳务企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根据纳税的方式进行申报的,这里并没有强制一定需要开具对应发票才可以报税的.感兴趣的考生快和高顿小编一起往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