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同学
总分公司跨省。总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买卖合同,现想变更收款方为分公司。可以吗?有没有什么法律条文?
展开沐染同学,你好,关于总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买卖合同,现想变更收款方为分公司,可以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建筑行业可以的。(其他行业单证链条应该统一,应该由签合同一方开票收款)
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为同一法人,符合相关规定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 11 号)规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
我们共克时艰,加油!!!
预祝同学和家人们都能健健康康!
以上是关于公司,总公司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谢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可爱的同学你好啊~需要交消费税的希望老师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ヾ(◍°∇°◍)ノ゙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证券公司是指专门的公司哦,而不是发行了证券的公司~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到同学,欢迎同学继续提问哦,加油哈ヾ(◍°∇°◍)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