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同学

关于法律基础的行政诉讼的范围的D项错在哪?

D错在哪?

来自 云同学 的提问 2016-01-16 21:25:07 阅读326

云淡风轻同学,你好,关于关于法律基础的行政诉讼的范围的D项错在哪? 我的回答如下

尊敬的学员,您好。

行政诉讼的范围主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或处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行政诉讼。D选项中所述的欠购货款只是正常的交易而非行政行为或处罚,所以不正确。

以上是关于基础,法律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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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姜同学
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受案范围的规定,以下哪些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方老师
选项被你吃了。。。。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外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三是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小同学
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
胡老师
单从题目而言 被告还能撤诉? 原告才享有撤诉权 其二你的问题 行政诉讼原告是享有撤诉权的 法院只审查自愿性 看你是否被胁迫 行诉法被告在诉中改变具体行政行为那一节就讲到了 你不仅可撤诉 还可以单告原行为,新行为 两个一起告 撤诉一要自愿 二不得规避法律 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 你说的情况就是使违法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得不到司法审查 要继续审下去 总之撤诉审两性 时间宣判前 审请合条件
Y同学
第一项和第二项不是行政诉讼的范围吗?
N老师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受案范围有: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Y同学
因此属于诉讼范围
N老师
那为什么题目写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Y同学
也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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