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同学

第一次付款的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在2020年1月1日计提转出进行抵扣?

固定资产取得3里面的最后一个例题,在建工程,第一次付款在2019年1月1日,第二次付款在2020年1月1日,已经是符合不动产自购入后的第13个月,那么第一次付款的待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是可以在2020年1月1日计提转出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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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周同学 的提问 2019-11-07 19:34:32 阅读400

周明星同学,你好,关于第一次付款的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在2020年1月1日计提转出进行抵扣? 我的回答如下

这段46开的内容跳过了,新教材更改了哈

以上是关于税,进项税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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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学:

那请问新教材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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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星同学,你好,关于第一次付款的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在2020年1月1日计提转出进行抵扣? 我的回答如下

删了相关内容。改为采购不动产建造材料物资,当期一次抵扣

以上是关于税,进项税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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