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同学
实物录播第三章负债第一节短期借款中最后两个例题都是季末还利息,分录处理方式不一样,我对比了一下。 第一个题目中,“借款利息分月计提,季末交付”,所以1、2月计提利息,第三个月末,也就是3月31日,当月不需要计提利息,做的分录是(借:应付利息和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 第二个题目中只有“利息按月计提”,没有提到季末交付,每个月(也就是1、2、3月)都计提了应付利息,最后偿还直接是(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就没有财务费用了。 是不是没有提到季末交付,就默认为季末第二天还款,季末当月还要计提利息呢。
展开冬至℡同学,你好,关于是否未提到季末交付,默认为季末第二天还款,季末当月计提利息? 我的回答如下
学员,您好!此问题您已经提过啦,请查看之前老师的回答,谢谢!
以上是关于利息,计提利息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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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这个题目划分的金融资产是债权投资,我们每年计提利息时候做的会计分录是:借: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其中应收利息的金额是按照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同学说的没错,借款利息费用这块按照关联方的规定计算。希望能帮助同学理解,加油~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因为这个利息还没有收到,所以卖的时候需要把这个应收利息结转掉。祝学习愉快
孳息主要产生于原物,分为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一般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利息产生于资金向外借出,来源于资金借入方使用该笔资金而获得收益的一部分,如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