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同学

C选项虽然名义上是出售了商业汇票,但是附追索权的吗?

C不理解

来自 劉同学 的提问 2020-04-03 18:42:00 阅读329

劉文同学,你好,关于C选项虽然名义上是出售了商业汇票,但是附追索权的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C选项意思是,虽然名义上是出售了商业汇票,但因为是附追索权的,当汇票到期被拒绝支付或发生其他情况时,持有人有权找前手要求赔偿。如果发生问题,保不齐还要还钱,实质上相当于质押贷款,所以符合会计“实质重于形式”要求。

路漫漫其修远兮,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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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L同学
将附有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出售确认为质押借款,附有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指什么?
孙老师
你好,就是说最终这个票的承兑人不付款的话,商票持有人可以向前手索赔。
L同学
为什么要认为是质押借款?
孙老师
因为相当于银行到期如果承兑方不给钱,它可以向你索赔,所以实际上属于一个贷款。
L同学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不应低估负债或者费用、不允许企业设置秘密准备。(如设置,属于会计差错)请问老师,什么叫做设置秘密准备?
孙老师
秘密准备是人为地将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低报或负债高报,从而虚减损益表中的收益。收益平滑的手段之一。旨在为以后各期收益的虚增埋下伏笔。
L同学
另外,请教下票据贴现,贴息率是怎么一回事?
孙老师
贴现就是把未到期的票先兑现出来,因为没到期,所以要支付给银行利息,也就是贴息了。
L同学
但是谨慎性要求不是 “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不应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吗?那按照您说的,秘密准备就是低估资产、高估负债啊?另外能不能举以下具体的实务例子说明一下。
孙老师
秘密准备就是违背客观依据,不是正确的做法,那么就是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比如今年能赚1000万,预计明年只能赚100万,那么为了使报表好看些,今年先藏起来400万,只确认600万,明年确认500万。这个是不合规的。
L同学
实务中,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是如何形成的?是不是超过营业执照上的金额的部分?
孙老师
嗯,是的,投资超过注册资本。
入同学
商业汇票贴现银行附有追索权与不附追索权到底是什么意思与区别?
C老师
追索权是票据法赋予的债权请求权,是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未获付款,到期前未获承兑或其他法定原因发生时,在采取保全权利行为之后,能够请求前手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偿还票据金额以及相关损失的票据权利,是法律上为补充付款请求权而设定的第二次请求权。
  在票据贴现业务中,企业为融通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 在汇票到期时,银行作为持票人向出票人的付款行发起委托收款以获得汇票票面约定的金额,这个时候行使的是付款请求权,但是如果银行未获付款,可以行使追索权,向汇票的前手(包括贴现企业以及前面一系列转让方等票据债务人)进行追讨,要求支付汇票款项,也就是第二次的请求权。在银行与贴现企业签订贴现业务申请协议中,也会有追索条款,以保护银行的权益。
安同学
关于票据权利的时效问题,A为出票人将支票给了B,B背书转让给了被背书人C,C又背书转让给了被背书人D,D向C的追索权是拒付日起6个月,C向B的再追索权是清偿日起3个月,但B向出票人的再追索权是出票日起6个月,这个追索权的时效还够吗,支票从出票日起只有6个月有追索权,但D向C追索,C向B再追索权的时效加起来已经九个月了,支票不是无效了吗?
E老师
你好,这里追索权时效的规定,是针对不同追索人,分别适用规定追索期限的,不能累加的。追索权是第二顺序权利,也就是说只有在支票的付款请求权被拒绝的前提下,才能行使追索权,所以行使追索权时,支票已经是无效了,也就是拿着支票拿不到钱了。亲,满意请5星好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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