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同学
请问,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收入和支出的情况下,甲方收到乙方的订金应该认为双方已经订立了购销合同,已经发生了受法律保护权责关系,为什么不能确认为本期的收入,而要等到发生实际交货时才可确认收入?
展开天际线的曲度同学,你好,关于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收入和支出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确认为本期收入? 我的回答如下
尊敬的学员,你好!双方签订合同,交付定金,只是有意向进行购销活动,而没有实质上的控制权的转移,因此,不能确认收入。收入的确认主要是看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是否发生了转移。
以上是关于收入,确认收入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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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罗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同学理解正确,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