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同学

此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哪些?

四维考霸里面,第二张有一道题的答案,想再确认一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A,副经理,B,监事会主席,C,董事,D,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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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希同学 的提问 2019-06-04 22:12:31 阅读490

希望心心同学,你好,关于此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哪些? 我的回答如下

这道试题选AD,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

以上是关于公司,上市公司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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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皮同学
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解聘规定有哪些
吴老师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挪用资金、擅自提供担保、泄露公司秘密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违规行为时,可以将其解聘,并要求其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周同学
《公司法》上所谓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哪些人?
蒋老师
《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风同学
回复《公司法》规定的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义务 有哪些?
陆老师
新公司法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勤勉注意义务的规定,体现在7个方面:
a、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股东应当签字;
b、第46条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人数少于法定人数的,在新的董事到任前,董事仍需依法履行其职务;
c、第49条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签字;
d、第56条规定,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签字;
e、第113条规定,董事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且委托书中应当写明授权的范围,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签字。
f、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不承担责任。
g、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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