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同学

借方计的消费税进行抵减,就是应该补交的消费税吗?

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出售,消费税计入借方, 此种情况能理解为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消费税少交了,出售后贷方计的消费税,与此前借方计的消费税进行抵减,就是应该补交的消费税。不知道这样理解对吗?反之,低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出售,消费就可以进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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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明同学 的提问 2020-01-13 22:40:20 阅读568

明明同学,你好,关于借方计的消费税进行抵减,就是应该补交的消费税吗? 我的回答如下

尊敬的学员,你好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这个主要是看消费税的规定。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要求的价格出售,可以不用补消费税。以高于受托方的价格出售,就需要将差额进行补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差额)就可以了  。 如果不高于计入成本就可以了。

以上是关于税,消费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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