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学

据法律基础,选项d受胁迫不是可撤销的,串通是无效的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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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王同学 的提问 2020-04-23 09:26:22 阅读308

王敏同学,你好,关于据法律基础,选项d受胁迫不是可撤销的,串通是无效的怎么理解?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可撤销合同: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而题目说的是仲裁协议,不是一回事~建议同学分开记忆~

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
(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希望以上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祝早日取得中级~

以上是关于基础,法律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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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银同学
受胁迫的不是应该可撤销么,为什么是无效
T老师
你好,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凯同学
受到一方胁迫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为什么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呢,不应该是可撤销的吗
张老师
你好 无效民事行为.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属于第三种情况,属于无效,而不是可撤销
吖同学
以胁迫手段借贷,借贷关系是无效还是可撤销
隋老师
以胁迫手段借贷,借贷关系不是无效,而是可撤销的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周同学
受胁迫而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如何
邵老师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通过威胁、恐吓等不法手段对他人思想上施加强制,由此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当事人因受胁迫而作出意思表示,其意思表示并没有产生错误,受胁迫人在作出符合胁迫人要求的意思表示时,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只是这种意思表示的作出并非基于受胁迫人的自由意志。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胁迫及其效力作了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3项规定,一方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1项规定,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民法总则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行为人以胁迫手段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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