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同学
法律无效行为和可撤销行为如何区别?书中写的几点感觉比较模糊,比如无效行为里有“恶意串通”,可撤销行为里有“受欺诈”,感觉是一个意思啊。恶意串通就是欺诈的一种,到底算无效行为还是可撤销行为?
展开Peanut同学,你好,关于法律基础中,法律无效行为和可撤销行为如何区别?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九条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我国立法对欺诈的概念没有明确的规定,当前,对欺诈认定的主要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并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是否“恶意串通”系个人心理活动,对其认定应采取推定方式,在综合分析相关证据的基础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依照日常经验、行为习惯等,根据盖然性原则予以判断和认定。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如有疑问欢迎继续提问~ 加油呀~
以上是关于基础,法律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P同学:
从考试的角度,你没能回答我的问题
展开Peanut同学,你好,关于法律基础中,法律无效行为和可撤销行为如何区别? 我的回答如下
考试角度,几个人干坏事,就是恶意串通, 一个人干坏事就是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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