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学

收入的金额与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为什么不是以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采用车流量法对高速公路经营权进行摊销不属于以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怎么理解,采用车流量法摊销,车流量与收入成正比,收入的金额与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的消耗高度相关,为什么不是以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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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大同学 的提问 2018-09-29 16:03:46 阅读2268

大鹏同学,你好,关于收入的金额与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为什么不是以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准则是这样规定的,你先这样记着。

车流量通常是预估出来的,通常在建造高速公路之前,要做相关的可行性分析,预估车流量,预估使用年限,车流量通常是这样得来的。

在使用的过程中,随着环境的改变,车流量的预估也会改变,而且收费价格也会改变,因此很大程度上,收入不一定代表车流量。

以上是关于额,金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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